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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界首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界首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界首市颍南街道办事处
建设地点:界首市颍南街道办事处曹寺行政村李湾自然村北450m处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振华
联系电话:1372107684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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