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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太和县海之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绳网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塑料绳网建设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太和县海之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倪邱工业园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8662389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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