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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号)等文件要求,阜阳城市防洪七渔河排涝泵站工程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工作成果总结如下:
(1)阜阳城市防洪七渔河排涝泵站工程项目地块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七渔河入泉河口处,地块中心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块一:E115.78886886°、N32.92462566°;地块三:E115.78830426°、N32.92389734°,地块占地面积9244.22m2,地块内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本地块使用权人属于阜阳市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本地块用地性质拟变更为排水设施用地。
(2)本次土壤现状调查通过对地块及地块周边历史用途的收集和分析,初步判断本地块内不具有潜在污染风险,地块周边历史用途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通过表层土壤样品快筛检测进一步排除地块存在潜在污染可能性的区域。本次土壤快筛监测共在地块内布设了9个土壤采样点位。监测表层土壤的PID和7项重金属XRF,根据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部分气态无机物浓度较低,土壤重金属快筛检测因子检出浓度均未有异常。
(4)本地块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可用于后续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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